臺灣的技職升學管道十分多元,家長或考生們往往因不知可從何處取得正確資訊,或因獲得資訊不足而不知所措,甚至可能因為錯過各種作業時程而造成遺憾,有鑑於此小蝸牛特別整理相關資訊供家長與考生們查詢
項目 | 總會網頁連結 |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 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 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 |
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 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 |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相關資訊查詢(資訊取自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網站)
一、重要日程
二、簡章與學校資料查詢系統
三、考生作業系統
四、招生學校
五、下載專區
六、統計資料
★重要提醒:考生經過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後,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須於規定時間(106.7.6上午10:00起至106.7.10下午5:00止)內至考生作業系統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106.7.13上午10:00於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放榜),經統一分發錄取後,依分發錄取學校規定時間與報到方式辦理報到。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原則:
(一)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依各校系科(組)、學程一般考生、原住民考生及離島考生招生名額、錄取生(含正取生、備取生)名次及考生登記就讀志願序進行分發作業,先辦理正取生分發,如遇有缺額,始進行備取生遞補分發。
(二)一般考生、原住民考生及離島生之正取生確定可分發至該校系科(組)、學程所對應之招生名額;備取生則俟該校系科(組)、學程各類招生正取生分發後之缺額進行遞補分發,若無缺額則不予分發。就讀志願分發時,係先將所有錄取生之正取校系科(組)、學程志願序先分發,剔除重複錄取的較不優先之志願後(僅保留重複錄取中之最優先的志願序),各校系科(組)、學程各招生身分別之名額產生的缺額才能由其招生身分別之備取生依序遞補,此時排在正取校系科(組)、學程志願之前的備取校系科(組)、學程志願序,才有機會被分發到。
(三)錄取生如同時錄取多個校系科(組)、學程,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依其登記就讀志願序進行統一分發,如其正取校系科(組)、學程志願序登記於備取校系科(組)、學程之前,則取其正取校系科(組)、學程最優先志願分發;如備取校系科(組)、學程志願序登記於正取校系科(組)、學程之前者,當該備取校系科(組)、學程之正取生分發後尚有缺額時,即進行遞補分發;若該校系科(組)、學程分發人數達招生名額,則不予分發至該校系科(組)、學程。
(四)原住民考生(或離島考生)如同獲同一校系科(組)、學程之一般考生名額及原住民考生(或離島考生)名額分發機會時,以一般考生名額優先分發。
(五)分發考生如遇備取名次相同致分發結果超過該招生身分別之招生名額時,則一併以增額方式分發至該校系科(組)、學程。
(六)獲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錄取生,始取得 校系科(組)、學程之錄取入學資格。
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相關資訊查詢(資訊取自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網站)
二、學校資料查詢系統
三、考生作業系統
四、下載專區
五、統計資料
六、招生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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