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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集  神的慧眼(下)

十二、(國家情報局)崔錫勳被告知要協助英國情報機關M16逮捕艾朗巴斯德。

十三、(流浪少女事件重審法庭)車金珠提問證人朴慧珠:「證人現在是趙藝玲的辯護人,在流浪少女事件當時是被告吳京煥的辯護人,當時作為吳京煥的律師,你主張他無罪,你還記得嗎?」朴慧珠:「關於那個部分,我不想作證」「審判長~雖然我曾是吳京煥的辯護人,但我現在是趙藝玲的辯護人,我要求拒絕與我的委託人利益相關的證詞,可以嗎?」審判長:「關於可能構成自身法律責任的案件,公民具有拒絕作證的權利」車金珠:「剛剛李炳大稱自己是被趙藝玲的秘書指使的,關於趙秘書的行蹤你知道嗎?」朴慧珠:「我不知道」車金珠:「你對趙藝玲的視頻有什麼看法?那是趙藝玲的替身嗎?」朴慧珠:「我自然無從得知,但是不是應該先說明視頻的出處呢?如果那視頻的出處是車金珠律師,那你就洩漏了工作機密,觸犯了律師法」車金珠:「即使這與辯護人利益相衝突,但如果此事對公共利益影響巨大時,我們有公開此事件的義務,證人現在試圖以詭辨掩蓋真相,以上」

十四、崔檢察官審問被告吳京煥:「被告人主張自己無罪嗎?」吳京煥:「是」崔檢察官提出京煥寄給警察局的反省自白信問他為什麼這麼做?「是遭受良心的譴責才這麼做的嗎?」京煥:「不是這樣的,真的不是我做的,但是如果不寫悔過書的話,我怕警察又會找上門,還有可怕的大叔想要殺了我」,崔檢察官:「你必須知道出爾反爾的陳述,對法律的穩定性有極大的害處」馬律師:「什麼叫出爾反爾?被告人是無視該有的法律程序的檢察方的受害者,而檢察官你正在捉弄他,請你道歉」崔檢察官:「道歉嗎?」車金珠:「被告人稱接受了強制調查,是檢察官對被告人施暴嗎?」京煥:「那倒沒有」,車金珠提出當時釜山地方檢察官鄭漢秀審問京煥的視頻,做為強壓被告認罪的證據。播完視頻後車金珠說:「葯村五道事件也是,娜拉超市事件也是,我們遇到過幾次檢察官像驅趕兔子一樣驅趕弱者,以上」。

十五、馬律師提問證人當時檢察官鄭漢秀:「你承認強壓審問了嗎?」鄭漢秀:「不是」,馬律師:「證人在釜山地方檢察官的時候,真兇出現了你為什麼阻止調查?」鄭漢秀:「聽不懂你在說什麼?」馬律師:「你已經終結的事件下面的人在調查,你指使放了真兇」(馬律師並提出鄭漢秀在收到下面的人說收到真兇的報告時,在報告上的批示:「不能重新調查,頭疼,其他事件也很多。先停止調查,已經從吳京煥那裡拿到自白了」)鄭漢秀:「不是」馬律師:「你眼中的戲謔是怎麼回事呢?」(鄭漢秀笑~) 馬律師:「你不覺得即使晚了,但現在要糾正事件嗎?」,鄭漢秀:「事件的實情那些孩子們也知道,老天爺也知道」馬律師:「老天爺嗎?」「以上」,檢方表示不做反對審問。

十六、車金珠提問證人K-fact咸福居代表:「證人身為K-fact代表一直調查流浪少女事件是嗎?」漢堡:「是,遇到一位多管閑事的事務長,所以開始調查」車金珠:「為什麼該事件執著土美金的奇怪的用戶名?」漢堡:「在GO程序上居住在五星別墅的人物,看起來也跟美食會有關聯」崔檢察官提出異議:「跟該事件沒有關係的證言」車金珠:「證人是以殺害徐智雅的罪名在服刑對嗎?」漢堡:「如你所見」車金珠:「殺了徐智雅嗎?」漢堡:「是」車金珠:「你是承認殺害了徐智雅嗎?」漢堡:「承認」「最終都是我的錯,青少年賣淫事件裡作為檢察官的我沒忍住自己的性而丟掉官職,為了我個人的自由,作為媒體社的代表適當的妥協,後來有一女人捲入該事件,那女人進監獄我是置之不理,眼睜睜的看著那些孩子在法庭上被玩弄,這一切都是我的罪,所以是有罪」車金珠:「那就算象徵性有罪吧!」「以上」,崔檢察官:「證人明知道流浪少女事件的實情,為何沒有公開?」漢堡:「沒有決定性的證據」崔檢察官:「沒有決定性的證據所以保持沈默」漢堡:「你知道檢察官和狗仔媒體的共同點是什麼嗎?就是知而不言的事件很多」(崔檢被打槍了XD),審判長:「檢方如果沒有審問的內容就結束」。

十七、崔檢察官審問證人李東柱:「辯方主張被害者被叫到證人的別墅是事實嗎?」李東柱:「我也聽說過美食會,像小傳單一樣的,有些人嫉妒幾個關係好的人聚在一起喝酒,拒絕了在社會上有問題的人,咸福居也是我們美食會的成員,需要的話我會提交照片」,崔檢察官:「你是說咸福居也是其中的成員嗎?」李東柱:「當然」,崔檢察官:「你認識金美娜主張帶到別墅去已故的徐智雅嗎?」,李東柱:「不認識」,崔檢察官:「有人主張劉泰吳在你的別墅失蹤,你怎麼想?」,李東柱:「如果發現劉泰吳的行蹤或者屍體的話,到時候再回答,目前為止很抱歉我沒話可說」,崔檢察官:「以上」。審判長問辨方是否要審問?漢堡提醒車金珠要灌李東柱迷湯,車金珠:「看了證人的審判履歷很華麗」,李東柱:「 謝謝你的表揚」車金珠:「像我這種從底層開始到現在這個位置的人,有些地方很不理解,證人做自營人也有能力成為偉大的司法人員」,李東柱:「雖然感謝但不知道您到底想說什麼?」審判長提醒她趕緊聯繫到審判案件,車金珠展示李東柱當檢察官時的業績報載:「太陽日報:MDMA惡劣毒販團,一年後逮捕」,並問:「這是證人審判的事件嗎?」,李東柱:「是」,車金珠:「是什麼內容的審判?」,李東柱:「別稱嘟哩嘟哩,MDMA販毒集團拘留事件」車金珠又秀出李東柱「擔當檢官的對攻戰略見效,五星機械在專利戰爭中最終打敗三琿」報載內容,李東柱:「這是三琿機械盜用五星機械的專利技術,認證調查後拍的照片」,車金珠:「到現在還留著這個螺栓當做紀念嗎?」,李東柱:「那個跟審判有關聯嗎?」車金珠:「真覺得很偉大,看了證人的審判履歷之後,我該舉起雙手投降。審判部一定要記住剛才這位證人的證言,我想到這麼偉大的律師,不可能介入許多不光彩的事件裡面」「以上」,除了車金珠自己和漢堡之外,大家都不知道車金珠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膏葯。

十八、李東柱走出法庭仍不解車金珠到底是什麼想法,大西洋律師事務所的代表來請他加入大西洋律師事務所。

十九、(法庭中)崔檢察官:「承認有過強壓審問,但是青少年賣事件和該事件是不同事件,關聯兩件事件是不恰當的,證人咸福居依然是有罪」,辯方最終辨論車金珠:「無辜的少年長時間在痛苦中度過,被害者也是有過生命危險,做好接受懲罰的良心的準備,就在這裡這一切實情面前能得出的判決是我覺得只有一個「無罪」,事實不可能關在監獄裡,請判無罪來撫慰孩子們的傷口 」。

二十、三位法官的判決討論:「要判無罪嗎?」,「是承認法院過錯」,「車金珠律師是不是暗示,如果判無罪的話就再也不會調查美食會?」,法官們最終討論結果是....

二十一、車金珠本集心得:「不會是 不會是又出錯吧?是問如果還是判有罪的話怎麼辦嗎?這個法庭上法官是上帝,上帝說有罪的話只能接受,我們不是擁有神的眼睛,只能依靠法律的眼睛」

二十二:審判長:給被告人判無罪,公示無罪判決的要旨:被告人雖然冤枉,自白的話會妥善處理,否認的話怕擔心對自己不利所以自白,被告人現在還小,沒有得到家人或者監護人的幫助,可能認為沒有人為自己辯護,被告人到達犯案現場之後,對情況的陳述有矛盾,有些內容不明確,而且調查機關給他看照片之後,根據實際情況做了陳述,不認可被告人的自白可信度,沒有擁有神的眼睛的審判部,無法自信接近了該事件的實情,但是被告人在調查過程中,自己該享有的最小的權力和因為法律流程而痛苦,甚至期待成為最後希望的法院,缺乏認真反省和思考,法院無話可說,所以該事件的公訴事實沒有犯罪證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25組後段判為無罪。本庭對受到傷害的家屬表示關切,同時對未能進行更加縝密的調查致歉。

二十三、朴慧珠和趙藝玲走出法庭,趙藝玲因被懷疑與水原站流浪少女案有關,被檢察方以教唆傷人罪逮捕,朴慧珠告訴趙藝玲:這是緊急逮捕若是48小時內未能出具逮捕令,會被釋放的,請等到那個時候吧。

二十四、京喚、美娜與車金珠、馬律師等人開心擁抱,美娜要回學校上學,而馬律師把棒球還給京煥,接著涌入大批記者來採訪,記者問:「好不容易當上律師,為什麼堅持打這麼艱難的官司?」,馬律師:「法律的存在意義就是解決這種情況,司法部有義務挖掘事實真相」記者問:「車金珠律師也是一樣的想法嗎?」車金珠:「我是為了個人利益做律師的,爭取個人利益時,有時也會對公眾利益產生正面影響,說到底還是為了出名做的」,記者問:「那麼,您已經很出名了 ,您對此滿意嗎?」,車金珠:「還沒有,因為還有兩起未解案件,徐智雅被殺案以及劉泰吳的失蹤案,等這二個案件了結,再請各位來採訪吧!」。

 

 

二十五、朴慧珠遭不明人士擄走。

二十六、李東柱回到別墅發現三琿機械專利案的戰利紀念品螺栓不見了,才驚覺車金珠在法庭上設了陷阱。他打電話給姜專家,姜專家告訴他送給他一個禮物,並傳放禮物的地點給他。艾朗去機場準備搭機離開韓國,收到朴慧珠被綁的照片。崔檢察官也收到相同的照片。而李東柱按照姜專家傳給他的地點挖掘到劉泰吳的屍體,此時,崔檢察官也來到現場而將他逮捕。進行劉泰吳的屍檢時在他的胃裡取出李東柱遺失的螺栓。(漢堡和車金珠說過:艾朗有自己的 M.O.(犯案手法),他所犯過的案子都有個共同點,就是讓人替他揹黑鍋自己脫身,如果這次發現劉泰吳的屍體,也一定會留下什麼的,李東柱的戰利品裡不是少了一個專利螺栓嗎?如果真是朴慧珠和艾朗聯手了,這次他的目標肯定就是李東柱。)

二十七、(國家安全局)艾朗自首並接受審問。

二十八、國家安全局審問李東柱:我們懷疑你和國外的對沖基金合謀攪亂國內資本市場,而且是透過雇用艾朗巴斯德,現在已經發現徐智雅和劉泰吳的關鍵證據,你打算怎麼辦 ?

二十 九、檢察方因為有證據證明李東柱為了隱瞞美食會的事情,教唆他人殺害徐智雅和劉泰吳,考慮到輿論壓力,徹銷對咸福居的拘留。崔檢察官心不甘情不願地放了咸福居。馬律師則狠狠地給崔檢察官一拳,並說自己不當律師了,要來這裡大掃除。

三十、車金珠來接漢堡出獄,車金珠又因為被舉報違反律師法而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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