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集

下午四點重新開庭前,崔系長偷偷告訴宰燦和李檢要對李宥凡律師申請禁止出境,因為他是搭李宥凡律師的車來參加庭審的,發現車的後座放著行李箱,

也許今天開庭結束之後,他就直接逃到國外去了,於是他們聽了崔系長的建議立即申請將李宥凡限制出境。

庭審開始時由韓宇卓進行證人的誠實作證宣誓。檢方(丁宰燦):「在案發當日證人是最先到達楷律師事務所屋頂的吧?」,證人(韓宇卓):「是,沒錯」,宰燦請他描述到達時的情形,證人:「我到達時被告李宥凡抱著南洪珠記者,跌跌撞撞地向我走過來,我看到遠處有兩把撐開的雨傘」,檢方:「屋頂上沒有其他人嗎?」,證人:「是,沒有」,檢方拿給法官及辯方扣押證物編號1號和2號的證物(雨傘)照片::「在照片中的雨傘手柄處,同時發現被告李宥凡和河主安的指紋,河主安會拿著兩把雨傘到屋頂,就表示她是打算和李宥凡一起回去的,也就表示李宥凡將沒有殺人意圖的河主安推落樓下致死,這樣的行為與被告主張的正當防衛相反」,李宥凡小聲請高成浩律師「表示這把雨傘不是在屋頂被發現的,而是在1樓發現的,這有可能和證人看到的雨傘不一樣」,檢方:「今天出庭的證人是最先到達現場目賭案發現場的警察,在屋頂看到的雨傘與1樓發現的雨傘,他會告訴我們這兩把雨傘是否相同,我們會在不將這個照片展示給證人看的前提下進行審問」,檢方:「證人,那個雨傘是什麼樣的雨傘?」,證人:「一把是長雨傘,另一把是有點短的折疊雨傘」,檢方:「雨傘是什麼顏色呢?」宇卓在掙扎著是否要說出自己色弱的秘密,檢方再次問他:「證人,你為什麼沒有提雨傘的顏色?」「證人,雨傘是什麼顏色的?」,證人:「我不太能準確辯識顏色」,就在大家因為他的回答而議論紛紛時,宇卓:「是,我是個警察,色弱當然有可能成為開除理由,今日做完證詞,我就打算遞交辭呈」(宰燦左手發抖拿不了東西),宇卓看著宰燦,請他繼續提問,檢方:「那麼你當天看到的雨傘是什麼樣的,你能描述一下嗎?」辯方律師阻止了證人發言:「法官大人,哪怕是一般人在漆黑的夜晚,而且不到幾秒的時間裡,是很難記住所看到的雨傘的,更何況證人可是看不到顏色的」,證人:「我不是看不到,只是看起來不一樣,我雖然和普通人看顏色的方式不一樣,但在明暗方面我比普通人更能辯識,所以在晚上,我的視力比普通人更好」,檢方:「法官大人,在聽完證人的證詞再判斷是否存在可信度也不遲」,於是法官同意他繼續審問。檢方(丁宰燦):「你那天看到的雨傘是什麼樣的?」證人:「我那天在屋頂看到的長雨傘手柄是木質的,像枴杖一樣彎折;折疊傘手柄是圓柱形的,上面有兩個點。長雨傘和現在被告領帶的顏色相同,折疊傘要比現在檢察官法袍的前襟顏色更鮮艷一些」,證人的描述與證物照片比對果真是一樣的!!

檢方:「現在照片中的雨傘和證人看到的雨傘相同嗎?」,證人:「是,是相同的雨傘」。最後法官宣布終審訂在7月25日11點進行。宰燦的左手會發抖是因為擔心韓宇卓可能無法再當警察,宇卓傳訊息請他不用擔心。辯方律師高成浩打算放棄主張無罪,以減少刑期為主,且於終審時不再親自出席改由徐律師代他出席。

宇卓向吳慶漢坦誠他不是三代獨子,父母也不住在鄉下,他們已經離婚各自再婚好長一段時間,就算他辭掉警察的工作,他們也只會說一句「是嗎?」。

李宥凡果然是準備要逃去國外,但檢察官申請他的禁止出境令已審批下來。崔系長跟宰燦說終審他一定會來的。

崔系長離開檢察廰後在路上遇到李宥凡,李宥凡對於崔系長的證詞十分生氣:「我在調查點滴殺人案的時候並沒有奢望過有什麼獎勵,這一點崔系長也很清楚的啊,我是相信明利錫是兇手才展開的調查,無論如何我都想要抓住他,我就只有這個念頭」,崔系長:「是,我明白」,丁宥凡質問崔系長怎麼可以這麼對他?崔系長:「1983年11月20日是李律師的生日吧?和我的弟弟一樣,不管是年紀還是生日,所以李律師在我的眼中是那麼的特別,所以我才會這樣,李律師你現在已經被禁止出境了,就算去了機場也沒用的,所以不要再逃了,不號再繼續下去了」崔系長看著眼前的李宥凡就像是十三年前逃兵的弟弟一樣:「再這樣下去會更受傷的,會更疲憊不堪的,所以不要再固執了,不要再害其他人了,和我一起走吧」,宰燦看著崔系長一直在勸李宥凡,李宥凡一個人離開後,崔譚東看著一片楓葉從空中落下(現在還不到楓紅的季節呢!),

如同十三年前他被宰燦救起後在醫院急診室裡做的夢一樣,崔檢頓悟當初夢見要發生的事原來就是現在啊,因為當初夢見的楓葉讓他誤以為是在秋天才會發生,但原來是現在啊,他看著宰燦向他走來(OS:我原本以為還有更多的時間),宰燦看著李宥凡開車向崔系長衝過來,要阻止已經來不及,眼看著崔系長被李宥凡撞飛,李宥凡也被當場逮捕。

崔系長臨終前跟宰燦說:「很久以前,十三年前,我曾在夢裡看到過這一刻,在那個夢裡,丁檢察官曾經對我說過一句話」,宰燦:「崔系長,如果您夢到了這一刻,求您不要來找我,不來見我,您就可以活下去,所以求您不要來找我」,崔系長:「不對,你不是這麼說的,你再重新說說看」,「快點,時間所剩不多了」,宰燦哭著說:「崔系長,如果我重新見到崔系長,我們像個傻瓜似的認不出您來,您一定會覺得我很晦氣、很生疏、很讓人鬱悶的,一天到晚就知道存著未結案讓您加班,我一天到晚吵著要去現場,您的話我死也不聽,還搞砸了您的新皮鞋,搞得您身心俱疲,可是如果您覺得無妨,如果您能忍受這樣的我,就來找我吧! 我會認真向您提問,我會非常非常尊敬您的」,崔系長:「就是這個,你就是這麼說的,所以我才辭掉警察的工作來找你,我來找你之前早就知道結果,這完全是我自己的選擇,你不要自責,自責要短暫,要長久銘記,你還記得吧?」,宰燦點頭,崔譚東:「這才是我們所長的兒子嘛」。(十三年前崔譚東在醫院的急診室醒來後說過:我的終點並不是現在,在遙遠的未來,我要見個人)

李宥凡認為檢察官們一年裡經手的案子有上千個,終有一天也會和他一樣不幸運地被發現做錯,他覺得自己就是運氣太差而已,宰燦則對他說:「差勁的不是運氣,而是你本人!」。

(最終庭審):檢方(丁宰燦):「被告李宥凡身為檢察官本應追尋真相,卻因功勞蒙蔽雙眼一路追尋榮耀,錯過真兇,造成無數生命的犧牲,被告曾是個理應以法律來審判和懲罰誤入歧途的檢察官,可是被告昱知已經誤入歧途,依然堅持走了下去,一路上造出許多人的受傷和死亡,希望在這個國家,執法人士能夠在執法過程中更具責任心,也希望我能以檢察官的身份代為向那些因被告而不幸去世的眾多受害者謝罪,檢方在此建議量刑希望庭上能判處被告李宥凡無期徒刑」。之後宣判時也是判處無期徒刑。

洪珠夢見宇卓一年後會去唸法學院,於是去宰燦家整理了法學相關書籍跟宰燦一起送去給宇卓。看完宇卓後,宰燦要開車時發現自己的左手已經不會抖了,洪珠確定他的手抖原因果然是宇卓。

宇卓決定要去當律師,勝元和素允交往中,李檢和孫檢結婚,而宰燦和洪珠結婚後的某一天清晨洪珠從夢中醒來,宰燦對他說:「不要害怕,我會陪在你身邊的,這輩子每一天都會你」,洪珠在一年前就已夢到過宰燦會對她說這句話,而宰燦也要洪珠轉告一年前的自己:「一切都會過去,就算現在看來微不足道,等事過境遷就會發現一切都不過如此,雖然有些難以令人置信,但總有一天,我們會像玩笑般說起當年,不要太過擔心,日後雖然也會遭遇艱難的選擇,也會遇到難關,一年之後也會迎來像這樣的清晨,好好堅持住,相信那天終會到來,總有一天你會覺得所有的選擇都是正確的」,洪珠問他:「在所有的選擇最不讓他後悔的選擇是什麼?」,宰燦:「當初在公車站」(宰燦第一天上班要出發去檢察廳時,在公車站原來是要搭計程車的,當她看到在公車站等公車的洪珠時,覺得她像是小栗子,但他以為小栗子是男生,不過他選擇改搭公車去靠近她)。

(全劇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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