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集 被告的利益放在首位(下)

十七、第二次庭審車金珠在法院前遇到朴慧珠:

把律師的徽章摘下來了,還留有一絲的良心,朴慧珠:只是意識到那玩意根本沒價值而已,請別誤會。車金珠:所以今天也是來做偽證嗎?朴慧珠:不,想看姐蛆被打敗的臉。車金珠:請轉告趙藝玲這次審判輸了但不意味著完全結束。朴慧珠:趙藝玲和我有很多的共同點。

十八、(徐智雅殺人事件最終公判)崔檢察官和負責本案的警官:重演當時現場的內部溫度和水的溫度,檢方拿狗來反復做8次實驗的中間值,跟徐智雅屍體肛門體溫調查結果比較,能合理判定徐智雅是在被告達後的5點以後死亡。車金珠和屍檢法醫:被害人屍體上的兩個斑點,用兩側屍斑來看,根據皮謝爾教授所說徐智雅的死亡時間是3點至5點之間才合理。不符合檢方之前所說的情形。崔檢察官:艾朗巴斯德因身分緣故未能出席,因為他是外國人,我們無法強迫他出席。馬律師揭露從法國耶穌會得到的回覆:艾朗巴斯德作為法國耶穌會的神父,於2004年進行登記,但如今卻被證實無法得知其活動內容,從英國八卦報社The Sun得到的消息顯示證人被捲入各種神秘案件。崔檢察官對此提出反對:沒有證據證明此人與證人為同一人。車金珠:既然如此,我想向檢察方確認一件事,關於艾朗的證詞,是否持完全認同的態度?崔檢察官:當然。車金珠提出由於存在和上次的證詞完全相反的事實,請求新的證人獲准。這位證人是漢堡長期送洗衣物的洗衣店老闆。車金珠:證人直到去年都在UN village經營洗衣店對吧?洗衣店老闆:對,不過今年搬到漢南商店街了。車金珠問證人:這張照片是被告的衣服嗎?證人:是的。車金珠:證人知道案發當天這件衣服在哪裡嗎?證人:知道,在我的洗衣店裡。崔檢察官:我反對,怎麼能相信證人的記憶呢?這不具有可信度。車金珠:檢方是說無法相信對自身職業忠實的匠人的記錄嗎?證人有可以證明證人記憶的方法嗎?於是證人拿出他的日誌裡面記載收到客人的衣服後一定會記錄的帳本。車金珠:證人在接收這件衣服的時候有什麼特殊事項嗎?是否有泥土或血跡之類東西?證人翻查他的帳本,並說他收到衣服都會看得很仔細,如果有汅漬之類的都會事先跟衣服的主人說,帳本上記著:沒有第三顆鈕扣。車金珠:那麼在案發當天說穿過這件襯衫的艾朗的證詞就是虛假的證詞了。證人笑著說:明明就在我這裡怎麼可能穿出去呢? 再說了,對方還沒有付錢,我怎麼可能把衣服給人家呢?而且2年都沒來取這件衣服,要給我付管理費。漢堡:看來要付不少。車金珠:在韓塞爾與葛雷特的童話中,會以孩子們掉下的麵包屑作為線索跟隨而去,這樣一來,折磨孩子們的那個魔女也會出現。辯方為了找到案件真正的震源,找到其真凶,正在尋找那些麵包屑,今天是最後一次公審,為了揭露案件的真相,希望裁決部不要把和檢方意見相反的證詞,當作是無意義的麵包屑輕視。

檢方的證人:負責本案的警官

辯方的證人:屍檢法醫

洗衣店老闆

少掉第三顆鈕扣的襯衫

證人拿出帳本

洗衣物特徵記錄

十九、辨方都以為如此能為漢堡洗刷嫌疑,但是他們不知道有所謂的恐龍法官XD,最後的宣判是:作為本案重要證據的襯衫,儘管有案發當日在洗衣店的依據,但和相反的證詞相左時無從考證,並且關於犯罪時間的推定,警方出示的和皮謝爾博士的結果完全不同,加上雙方都未能准確反映案發當日的情況,因此不予考慮,綜上,裁決部依據自由慎重主義,以符合經驗值的綜合證明能力為基準做出以下判斷:參考留在現場的被告的足跡,案發後逃逸的情況,和被害者以不當方式接觸這一點,以及和被害者的恩怨關係,辨護人提出的第三者犯罪的可能性,並不足以達到能排除被告嫌疑的程度,此外,檢方提交的各項證據,儘管不具有單獨證明能力,但綜合考察並連結各項證據,被告咸福居的犯罪事實成立,因此以殺人罪名向被告咸福居宣告有期徒刑12年。

二十、走出法庭後,漢堡面對記者問他是否會上訴等問題不發一語....黃金樹眾人皆為審判結果無法接受,在考慮是否上訴時,車金珠接到金警官的來電,在京煥出獄不久,傳來真凶另有其人的消息,他本來是在釜山販賣毒品,說自己是流浪少女案件的真凶,似乎還把凶器藏在床墊下,到處向朋友炫耀,但是剛好那時鄭煥秀是釜山的地方檢察長,原本是自己負責的案件,結果下面的檢察官都在進行調查,他該有多不安啊,於是他以證據不充分,立即釋放真凶。金警官把從東灘警局拿到的信拿給馬律師看(信的內容:警官我是流浪少女案件的真凶吳京煥,我做錯了,因為我有一個孩子死去了,很抱歉,我正在深刻反醒....)並說:據說在東灘附近的精神病院總收到這樣的信件,我怎麼看都覺得是京煥寄的沒錯。後來馬律師和車金珠在精神病院找到京煥,但京煥認不出車金珠來,總說是我殺的是我殺的,對不起我做錯了,我真的錯了。為此,車金珠非常難過,她覺得是自己把京煥變成這樣的。

二十一、李代表和朴慧珠也知道找到吳京煥了,聽說他的精神不太正常,他們覺得車金珠會為此而要求重審流浪少女案件。

二十二、朴慧珠告訴趙藝玲車金珠將申請復審流浪少女案,但是裁決部應該不會那麼輕易接受復審提議。趙藝玲要朴慧珠想辦法。

二十三、車金珠去五星律師事務所找朴慧珠:我打算把你們嚴嚴實實藏起來的秘密曝光,為了隱藏趙藝玲和劉泰吳的密愛,這一切才會發生。朴慧珠:也就是說你想要針對五星?車金珠: 是啊,如果不表示一下誰是魔女,這一切就不會結束。朴慧珠:你打算怎麼曝光?那個案件的律師好像是我。車金珠:你只不過是我的分身,向真正的主人交出所有材料吧!朴慧珠於是拿碎紙機裡的碎紙桶給車金珠:都在這兒了,拿走吧!車金珠則把整桶碎紙往朴慧珠頭上倒。

 

二十四、五星決定要阻止流浪少女案重審,於是李代表便去面會咸福居,以車金珠的命要脅他阻止車金珠申請重審。

二十五、馬律師要車金珠重新考慮申請重審的決定,他覺得不再打擾京煥比較好,讓京煥重新站上 法庭可能需要犧牲很多人,不管是京煥還是車律師。但車金珠認為只有通過重審,才能讓京煥過正常人的生活,她希望通過重審讓真相大白。馬律師告訴車律師他擔心與這 起案件有關的人的安全,車金珠說她會保護他們。

二十六、車金珠和美娜因為流浪少女事件中留下的DNA和美娜的DNA檢查結果一致,美娜終於可以恢復身分而十分開心。

二十七、漢堡要K-fact把他們拍到趙藝玲和李東柱親熱擁抱的照片寄給劉泰吳,劉泰吳看到後打電話給趙藝玲,但她不接。

 

二十八、車金珠申請重審流浪少女案件,馬律師請金警官幫他查當初自首的流浪少女案件的真凶身分。

<----盡人事待天命

二十九、車金珠去精神病院看吳京煥,和他一起吃飯。車金珠本集感想:辯護有時就像單戀,直到被告信任並接納我,只能不斷交流繼而等待,除此之外無能為力。

三十 、車金珠去翻查當初流浪少女事件的文件資料,發現少了被告的供詞,經查詢得並沒有另外保存,所有的資料只有她看到的那些。車金珠本集感想:在這個國家只有過五次對於刑事案件的重審,問我為什麼要做這麼難的事情嗎?為了體現法律存在的價值嗎?不,可能只是生氣。

三十一、劉泰吳連繫車金珠見面,劉泰吳表示到最後遭秧可能是自己而決定要先下手為強,他讓車金珠用手機錄下他說的,在五星別墅和趙藝玲密會被美娜拍到視頻,後來為了拿回那個視頻才發生後面那些事件的經過。在車金珠和劉泰吳準備離開時Tomy Kim出現,他要脅車金珠把錄音的手機給他,車金珠不從,Tomy Kim開槍....

 

 

車金珠有中槍嗎??

這一集中檢方和辯方的攻守與勝負轉折實在很令人緊張,用狗做實驗也太厲害,真虧他能想得到。蝸牛媽也覺得車金珠好勇敢,竟不畏威脅,她應該不會中彈吧?馬律師會不會突然來個英雄救美?或是崔勳錫(崔泰煥飾演)來保護她,順便抓住Tomy K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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